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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回顾
2015年8月12日,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发生一起严重的火灾爆炸事故,造成165人遇难,8人失踪,798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.66亿元,事故发生后,我国政府高度重视,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全力开展救援和善后工作。
事故原因
经过调查,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:
1、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当,导致火灾爆炸。
2、仓库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,违规操作、违规储存等问题突出。
3、事故发生时,消防、公安、环保等部门应急响应不及时,救援力量不足。
4、事故发生前,相关部门对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监管不力,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。
责任追究启动
针对此次事故,我国政府高度重视,决定启动责任追究工作,以下为责任追究的相关情况:
1、2015年8月14日,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天津港“8·12”火灾爆炸事故责任追究的决定》,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2、事故责任人包括: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、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、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、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支队等。
3、事故责任人受到的处理包括:开除党籍、行政撤职、降级、留党察看、撤销党内职务等。
4、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,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事故教训
天津爆炸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,以下为事故教训:
1、重视安全生产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切实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。
2、加强部门协作,提高应急响应能力,各部门要密切配合,形成合力,提高事故应急响应速度和救援效率。
3、严肃追责问责,强化责任落实,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确保责任追究到位。
未来展望
1、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,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,加强安全生产监管。
2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,提高安全生产水平。
3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,提高应急救援能力。
4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,提高全民安全意识。
以下为事故责任追究的详细情况:
序号 | 责任人姓名 | 单位 | 职务 | 处理结果 |
1 | 张某某 | 天津港(集团)有限公司 | 董事长 | 开除党籍、行政撤职 |
2 | 李某某 | 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| 董事长 | 开除党籍、行政撤职 |
3 | 王某某 | 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| 局长 | 行政撤职 |
4 | 刘某某 |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支队 | 支队长 | 行政撤职 |
5 | 陈某某 |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保局 | 局长 | 行政撤职 |
6 | 赵某某 | 天津市滨海新区安监局 | 局长 | 行政撤职 |
7 | 孙某某 |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| 局长 | 行政撤职 |
8 | 周某某 |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建委 | 主任 | 行政撤职 |
9 | 吴某某 | 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 | 局长 | 行政撤职 |
10 | 胡某某 |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 | 主任 | 行政撤职 |
通过以上责任追究情况,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天津爆炸事故的严肃态度,同时也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。